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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收费标准系统停止服务通知

各申请人、专有权人、代理机构: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的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局将执行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标准。

为配合新收费标准的实施,我局进行了新收费标准的系统适应性改造,拟定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关于系统发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使用相关事项

1. 6月30日晚18时至6月30日晚20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电子申请网站(http://vlsi.cnipa.gov.cn)业务暂停服务。

2. 6月30日晚20时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电子申请网站(http://vlsi.cnipa.gov.cn)恢复正常。

二、费用金额变更事项

7月1日起启用新修订的收费标准,涉及布图设计登记费、布图设计登记复审请求费、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延长期限请求费(集成电路)、恢复布图设计登记权利请求费、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请求费、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支付报酬裁决费均进行减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电子申请网站的缴费页面将出现两种缴费标准,请用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应缴纳金额。

三、费用名称变更事项

原延长期限请求费改名为延长期限请求费(集成电路)。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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